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是指接受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捐赠项目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是一种单方面行为,通常不需要成本。对于这部分资产,常用的方法是以评估的公允价值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,捐赠人提供的原始凭证也可以作为个人账户的基础。
初始计量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:
(一)接受捐赠确定固定资产成本
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,应按下列规定确定:
1.如果捐赠人提供相关凭证,则记录的价值应为凭证上显示的金额加上相关应付税费。
2.如果捐赠人未能提供相关凭证,则应按以下顺序确定入账价值:
(1)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有活跃市场的,按照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,加上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,作为入账价值。
(2)相同或者类似的固定资产没有活跃市场的,以捐赠的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。
3.捐赠的固定资产为旧的,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,减去根据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失,作为入账价值。
(二)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
借入:固定资产(确认入账价值)
贷方:递延所得税负债(确定的记录价值所得税税率)
资本公积(确定的记录价值(1-所得税率)
例如,甲公司于2010年6月5日接受了乙公司捐赠的一辆汽车,并于当天办理了相关手续。B公司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价格为12万元,增值税金额为2.04万元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%。当甲公司接受捐赠时,正确的会计处理是:
A.借款:固定资产14.04万元
贷款:资本公积140,400
B.借款:140,400固定资产
贷方:递延所得税负债46332
资本公积94068
C.借款:140,400固定资产
贷方:递延所得税负债46332
营业外收入94068
D.借款:固定资产94068
贷款:营业外收入14.04万元
答:B